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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已废止)

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已废止)

长政办发〔2015〕91号
2015-11-16
索 引 号000014349/2024-19278主题分类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字号长政办发〔2015〕91号
成文日期2015年11月16日发布日期2015年11月16日
索 引 号000014349/2024-19278主题分类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字号长政办发〔2015〕91号
成文日期2015年11月16日发布日期2015年11月16日

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已废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晋政办发[2015]83号)精神,顺应网络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加快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构建众创空间。鼓励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和民管资本职极参与或自主建设众创空间,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团队参与运营管理,着力发展一批适应大众创业创新需求和特点,具有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特点的创客孵化型、专业服务型、投资促进型、培训辅导型、媒体延伸型等新型众创空间载体。高新区和各类园区通过盘活闲置厂房以及商业设施等资源,为众创空间免费或低价提供创业场所。到2017年,各县、市、区至少各建成1个众创空间,高新区至少建成3 个众创空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降低创新创业门槛。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简化住所登记手续,采取“一站式”窗口,“一条龙”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等措施为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针对众创空间内设立企业的,可凭各类功能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等组织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申请住所(经营场所)登记,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另有规定外,允许“一址多服”和“一照多扯”,为各类创业主体准入营造宽松便捷的环境。(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三、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支持市属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办、领办或合办科技型企业,对于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享有同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置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原单位应当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创业的实际情况,与其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允许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在职创业,其收入归个人所有。(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四、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鼓励扶持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合伙创业。建立健全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加强大学生创业培训,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场所、公共服务和资金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五、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鼓励科技成果在本市转移转化,市属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所得全部归所在单位,并按照不少于 50%的比例奖励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科技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鼓励引进国内先进科技成果在长治本地转化,对成功实现产业化的项目给予一定补贴。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取得股权奖励收入时,原则上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六、深化科技金融支撑。鼓励和支持国有(控股)企业设立内部创新创业发展基金。引进市外运营良好的众筹平台,开展众筹融资试点;增强众筹对大众创新创业的服务能力。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专项贷款用于支持入驻众创空间内的“创客”。支持中小企业利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允许中小企业向试点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额80%的贷款。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办法。(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中小企业局、市金融办)

七、落实财税支持政策。市财政设立扶持众创空间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众创空间的开办、众创服务平台的建设、场地租赁、宽带接入、公共软件开发等经费补助等。市科技局开展众创空间的认证工作,对经认定的众创空间,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20万元,对经过省认证的众创空间,市财政一次性补助30万元,通过国家认证的各类众创平台,市财政一次性补助50万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八、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支持众创空间围绕创新创业主题开展国际、国内各类创业大赛、创业论坛、创客沙龙、创业训练营、项目路演等创业活动,对各类国际、国内创客大赛等活动中的优秀项目,由认定部门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社会力量围绕大众创新创业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活动,对成功创业者、优秀创业服务机构,加大宣传力度,着力培育创业创新文化,在全社会管造勇于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委)

九、加强工作组织统筹协调。成立长治市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组,建立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形成部门联动合力,打造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众创空间的指导和支持。建立完养工作评价机制和考核办法,把创新创业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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